校園實習
壹、宗旨
為提供社會工作相關學系學生接觸身心障礙福利之實務機會,期望透過理論與實務之結合,培育將來從事身心障礙福利社會工作之人才。
貳、實習實格
(1) 凡具社工師應考資格相關學系,且為大學三年級以上之學生
(2) 學生務需修畢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圍體工作及相關科目者;曾修習身心障礙社會工作丶會談技巧、醫務社工等相關課程 者更佳
(3) 對身心障礙者服務工作具興趣、熱忱者
參、實習名額
各服務據點最多招收2位
肆、申請方式
(1) 履歷/自傳
(2) 成績單
(3) 實習計畫書(申請動機/目標)
(4) 其他面試相關文件
(5) 申請通過後需準備良民証
伍丶實習時間
(1) 依面審討論,每日實習時間則同本會工作時間
(2) 實習時數依學校規定
陸、實習地點
(1) 樂作工坊1號站-桃園市桃園區愛二街170號
(2) 樂作工坊中壢站-桃園市中壢區中山路560號
(3) 樂村日照中心-桃園市八德區豐德路466號
(4) 老來伴學堂-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242之1號10樓
柒、實習內容
(1) 瞭解社福機構體系及功能
(2) 瞭解機構圍隊間的工作內容及運作情形
(3) 瞭解機構社工員的職責丶角色、功能與相關資源的運用
(4) 瞭解機構教保員的職責丶角色、功能與相關資源的運用
(5) 實際參與個案工作、圍體工作、社區工作、社會行政等
捌、實習方式
(1) 個案工作(直接輔導、作業活動、個別策略)
(2) 圍體工作及社區工作(專案活動的參與)
玖、實習作業
(1) 實習計劃(實習前繳交)
(2) 實習日/週誌(每週繳交)
(3) 實習總報告
(4) 其它輔助實習內容之學習作業
(5) 實習心得短文300-500字
拾、實習評估
依各校評分標準